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肢体损伤伪病的防范与对策
通过分析、总结,从病历资料、检验过程等几个方面,对肢体损伤案例中需注意的一些问题.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道标”)制定了肢体损伤的相关条款,这些鉴定标准在公安机关处理案件,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有时甚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但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对这些鉴定标准的操作还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出现多次鉴定结果差异较大,引发纠纷,同时影响司法鉴定工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因此,提高司法鉴定人对法医临床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其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尤为重要.
道路交通事故 法医学鉴定 肢体损伤 伪病
王以山 张广宇 郭友好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连云港222200 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江苏连云港222200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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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66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