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不动产统一登记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问题作为物权立法的一个重点问题来解决。从目前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出发,对不动产统一登记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应统一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在制发登记证件时,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制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证,而非现在诸如林权证、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等在一物上并存的现象。建立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制度,让不动产登记的风险由社会分担,同时加大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查阅制度以及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制度,必须另外建立审查机制。
物权法 不动产 登记制度 赔偿制度 审查机制
张杨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土资源局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276-280
2013-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