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报停热能损耗补偿费合理性分析
本文对供热企业收取供热报停用户热能损耗补偿费的诸多理由进行论述,并对其合理性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用热报停收费合理性客观上是由于“热”这种商品特殊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热能具有通过传导、对流、辐射等方式由高温物体向低温物体传递的特性。用户房屋报停停止用热后,其相邻正常用热用户会通过墙壁、楼板等向报停房屋传递热量,致使正常用热房屋室内温度下降,耗热量增加。供热企业为使正常用热房屋保持规定的温度,就必须通过热网调节增加正常用热房屋的供热量,最终致使供热企业额外消耗了供热量。所以,报停用户的房屋虽然关闭了供用热阀门自身未用热,但仍然通过相邻用户耗用供热企业生产的热能,实际上还在“用热”。其次,报停房屋仅仅是暂时停止用热,并没有退出热网,还占用着供热设施公共资源(包括供热企业热源、供热主管网和分支管网、小区或区域换热站等)。由于报停房屋的占用,这部分资源就不能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不能发挥效用,使资源利用率下降。所以因报停房屋占用供热设施公共资源,给供热企业也带来了额外的经济损失,理应补偿给供热企业一部分费用。再者,用户房屋虽然已经暂时停止用热,因其房屋停止用热虽然也使供热企业的燃料费用和水电费支出及其它材料消耗等费用(变动成本)有了一定的下降,但供热企业固定成本却基本沒有变化。供热企业热源和供热管网设施设备折旧费不会因用户报停有所减少;热源和供热管网设施设备维修也不会因用户报停而停止进行;用户报停后,为防止供热管网发生“跑冒滴漏”事故,使突发的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同时,也为了防止不法用户违章窃热,维护正常用热秩序,供热企业还要定期对报停用户供、用热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和检查,所以,用户房屋报停后供热企业相关管理费用也不会明显减少,报停用户向供热企业交纳一部分费用也是合理和应该的。
供热企业 供热报停用户 热能损耗补偿费
鲁睿
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辽0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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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