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际经济法”的属性--兼与陈安教授商榷
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以其为研究对象的国际法学,属于狭义国际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包括国际经济法、国际商业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和民商法的学科,属于广义国际经济法学.本文拟以“国际经济法”的属性之争为线索,重点分析国际经济法学界的观点及其缺陷,剖析引发争议的根源,并对国际经济法学如何走出当前困境提供可行路径,以期为该学科体系的重建和学科发展,打下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国际经济法 法律属性 学科体系
孙新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15-233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