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田野调查的研究主体规范
旅游田野调查要求研究者深入实地,通过对目标群体的长期观察和深度访谈来收集资料,意图发掘为统计性和抽象性研究所忽略的具体细节和整体情况,是一种偏质性的实证研究。既然研究者的主体性,具体而言其反思社会性是旅游田野调查题中应有之义,要确保旅游田野调查依然是规范的社会科学,而不是任由其变成游记,研究者就必须随时审问自身的主体性,平衡其主位性与主体性之间的悖论与张力,落实在成果文本中,就是明示自己的涉入模式、价值前置和对策倾向。旅游田野调查的涉入模式由涉入程度和涉入身份两个维度组成。其中,涉入程度指研究者融入目标群体、参与旅游活动的深度;涉入身份指目标群体对研究者真实身份及其研究活动的知晓水平。这两个维度各白都是延续渐变的量,其两极状态分别为局外观察、参与观察和隐蔽观察、公开观察。整合两个维度可以排列组合成一系列涉人模式。旅游田野调查实际上揉合着研究者的两种认知活动,即在发掘旅游现象的本来面目的同时体会其意义,即按照研究者的内在尺度建构“应然”旅游世界的过程。这就是旅游田野调查的生成性和合目的性。该内在尺度就是研究者的价值前置,它可能是既有的,也可能是在研究过程中生成的,但都早于成果文本。
旅游田野调查 研究主体 涉入模式 价值前置
曹国新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337-338
2013-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