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最优刑罚论:罪刑关系的辩证重构

刑罚裁量的基础是社会融入度和罪行严重性,而且在绝大多数研究中,研究人员没有区分初次犯罪率和再次犯罪率,或者仅着眼于对犯罪的特殊预防,以至于没有在经验的层面上揭示刑罚和犯罪的关系.可以合理的预期,如果刑罚过于轻缓,将不足以震慑初次犯罪;如果刑罚过于严厉,将造就过多的职业犯罪人.对于具有高于临界点的社会融入度的犯罪人而言,刑罚裁量面临着初次犯罪率和再次犯罪率此消彼长的矛盾,所以,刑罚的适用应当在震慑犯罪和回归社会之间取得一个最佳的平衡.

刑罚理论 法律适用 社会融入度 罪行严重性 初次犯罪率 再次犯罪率

袁建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

北京

中文

153-174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