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预算法修订和实施的私法化之路

在传统政府预算制度失灵、公民权利要求分化以及预算绩效制度重视的背景下,预算权私法化现象的产生是预算民主进步和现代预算法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国预算法未留存私法化倾向的空间,导致我国现有的预算法私法化改革未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但是能依靠宪法、宪法性文件及其规范释义的方法寻找到预算法私法化的法律依据.在中国当前民主政治生态下,预算法私法化的规范路径,需要明确预算民主的基本原则,构建体现公民预算权的实体机制与程序机制,这是我国预算法修订和实施的私法化之路.

预算法 私法化进程 立法完善 实体机制 程序机制

胡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

北京

中文

217-229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