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作为二阶判决理由的裁判要点--指导性案例的援引方式研究

指导性案例在裁判文书中的援引方式应当符合制定法的现有司法传统.如果待决疑难案件需要参照指导性案例进行审判,那么其中的裁判要点就应当被援引,并且作为判决理由在裁判文书中陈述出来.裁判要点不仅能够具有获得判决理由地位的资格,而且在判决理由中还同时具有排他性的二阶地位.在可能的判决理由冲突中二阶理由总是能够胜过一阶理由,从而成为一个得出特定主张的决定性理由.

裁判要点 判决理由 指导性案例 援引方式

黄泽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

北京

中文

230-242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