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创新与共识性裁判生成--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中法院裁判结果的意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某些指导性案例中存在法院裁判结果,其结构表现为”叙述性诉讼过程+定罪标准和处罚原则要旨”,这实际上法律监督对于法院裁判结果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更多地表现为对于司法裁判的稳固作用.并进一步法律监督职能表达了一种检察院、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交互,并形成共识的过程.
检察院 法律监督 指导性案例 司法裁判 共识性
李亚凝
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0-295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