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一起物流危化品爆燃事故原因及教训

2009年9月2日15时31分,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的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F3区发生了一起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伤,烧毁发泡剂H、茶具、衣架、办公用品和车辆等物品一宗,直接财产损失初步统计14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临沂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事故调查处理组.受临沂市政府的邀请,省公安消防总队立即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往现场组织开展了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并成立了事故原因调查组,下设现场组、访问组和综合组三个小组,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立即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对粉末状物质进行了确定和理化性能测试。经调查,发生爆燃的物质为发泡剂H(N,N-=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属于一级易燃固体。经事故原因调查组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化学实验以及鉴定检验,排除了自燃、放火、电气、雷击、吸烟等因素,综合分析认定,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72”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原因是危险化学品发泡剂H遇酸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燃所致。爆燃事故原因确定后,临沂市公安局以涉嫌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对山东省(临沂市)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爆燃事故的相关人员立案侦察,对林化庆等7名涉嫌违规经营、运输、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总结了违章经营违章运输,货物混装混存物流、货场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几个教训。

危险化学品 爆燃事故 火因鉴定 违章运输

王忠 陈大伟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 济南 250102

国内会议

中国消防协会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五届三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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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46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