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黑龙江垦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为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本文系统回顾总结垦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殊的地域环境下,由特别的移民群体,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屯垦戍边、开发边疆、建设边疆”的伟大号召开发建设起来的。随着国有农场个体规模的扩大,群体数量的增加,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和省对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做出过多次调整。从1976年撤销兵团建制组建农场总局,到2010年再次通过地方性法规对垦区行政管理体制做出制度安排,期间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垦区现行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从国有农场的区域性、社会性、综合性实际出发,遵循国有农场的特殊管理规律,经过长期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逐步建立起来的。实践证明,垦区经济社会建设之所以呈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现代化大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关键在于垦区特殊管理体制的保障。同时,也应当看到,垦区现行体制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鉴于友谊农场建政的教训,笔者建议:支持垦区加强社会管理,支持垦区加快小城镇建设,支持垦区探索相对集中执法,支持垦区公共事业健康发展。
农垦区 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创新理念
史维强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国内会议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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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58
2013-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