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观念移植及其本土流变:一个思想文本的考察

自1978年西方法律思想重新进入中国以来,”移植”就构成了中国法学发展的基本品格.1对西方法学域外经验的移植,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制度移植,即移植西方具体法律制度;二是思想移植,即学习西方的法学理论和观念;三是价值移植,西方法学背后的权利、义务观念、自由、民主、正义等理念也开始为大规模输入.目前,法学界对于制度移植及其机制的讨论相对比较多,而对于思想移植,尽管现实中做得越来越多,但对西方学术思想之引入的性质、其在中国学术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应该如何对待和进一步发展所引入的思想使之更有力、甚至如何在移植的基础上发展出自身的理论、观点,却缺乏一般性的理论探讨和反思. 从法律信仰论这一思想文本中,可以发现,中国语境下的思想移植,始终难以绕过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即中西问题,这一问题又具体转化为如何对待中国自身的传统和既有资源的问题。对中西问题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决定了思想移植的不同方式和由此呈现的观念流变的不同样式。一种是以西方思想为原理、标准和价值依归。尽管主流的法律信仰论者有自身明确的问题意识,但是它根本上是对西方“原理”认识上达致对中国问题的解决。这种认识导致它既没有认识到“法律信仰”问题本身是西方语境下的产生的一个特殊命题,也没有意识到中国情景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法律信仰”命题在中国的诸多悖论。 另一种对中西问题的认识相对更加复杂,比如许章润的进路就充分揭示了中西各自的特殊性。同样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视角下,西方呈现的问题尽管也呈现了民族国家两个维度之间的紧张,伯尔曼由此把他描述为一种西方法律出现的“危机”,但是在中国语境下,这两个维度之间出现的矛盾和断裂远非西方所能比拟,由此预示着法律信仰问题在中国呈现的面相极为复杂。这种认识意味着对西方思想从原理、价值向事实的回归。

法律 思想移植 西方法学 本土流变

刘小平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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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04

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