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国民法中的固有法:传承与现代化改造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建立之初,选任汇通中西的法学家,在短短二十三个月的时间内编纂完成了《中华民国民法》.该民法在继受外国民法和传承本国固有法方面两厢兼顾,因而得到了法学家的普遍赞誉.本文主要就该民法在制定过程中如何传承固有法?法典中固有法的存在样态,以及法学家改造固有法的方式加以分析.在对固有法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立法者传承和改造固有法的方式:固有法在民法典中的传承,主要是通过继受外国法的方式来实现;对固有法的改造,主要是借助于外国民法理论.民国民法的编纂者并未完成对固有法的理论化整理与直接的立法转化.

民法 固有法 法律传承 现代化改造

张生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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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比较法——移植与创新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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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