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山地适应性探讨
分析了场地竖向规划面临的现实问题,建议在5.0.1中,关于城市中心区、居住区、工业用地原始地形坡度的规定,用地特别紧张的山地城市已经突破这一标准,且并无安全问题。如云南禄劝县在40%坡地上建设工业梯田,等。因此,建议,5.0.1其中第1,2,3条关于居住和工业用地场地坡度可增加一句:山地城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规范在原条文中原则性提到“保留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制高点、俯瞰点和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护和强化城市有特色的、自然和规划的边界线;构筑美好的城市天际轮廓线”,缺乏对山体可操作性的强制控制措施,此外对山地景观人性化处理也未提及,因此,可以从这两方面补充完善。如山地城市香港,通过量化的方式保护山脊线。建议7.0.2条,在表后增加注释:原地形坡度较大的山地城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道路纵坡要求,具体尺度根据实际情况论证后确定。
山地城市 用地规划 竖向设计 技术标准
易德琴
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23-131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