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侵权法上的完全赔偿原则
我国长期以来都坚持完全赔偿原则,但最近有学者以动态系统论为基础对该原则提出质疑.本文回应了这一质疑,论证了我国侵权法仍应坚持完全赔偿原则.同时,阐述了这一原则如何具体化,从而使其在具体规则中真正得以实现.另外,针对若干突破完全赔偿原则的规则,如过失相抵规则等,本文提出,应当考虑其立法目的妥当适用,以间接地贯彻完全赔偿原则.通观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完全赔偿原则被设置了较多的例外,包括过失相抵规则、最高赔偿限额、相应的责任、侵权获利剥夺和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这些例外规则可以避免完全赔偿原则的值化,使得个案中的妥当性得以实现。但是,总体上,在突破完全赔偿原则时略显随意,在立法层面,似乎应当有更充分的正当化论证过程。
侵权责任法 完全赔偿原则 司法解释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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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978
2013-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