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科技变迁对民商法的冲击--合同与组织的视角
传统合同法的研究与实践侧重合同法条文与任意规定的解析,却避免针对合同本身做出适切解释,忽略”商事合同自治化」的需求,值得改进。其次,商事合同也是一种经济与社会机制,因此法律人也应将它纳入交易脉络中去理解,上述不完整合同与关系合同理论,可资参考。再从厂商与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看,合同与组织间其实存在补充与替代关系,因此宣采一炉共冶的态度进行比较分析,方得窥其全貌。简言之,民商法学者唯有与时俱进,方能应付商业与科技的快速变迁。
民商法 合同法 司法解释 科学技术
王文宇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9-60
2013-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