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教义学视角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具有作为法典体系独立的基础,民法典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教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位与具体规则的完善应该遵循民法教义学立场.于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应该纳入到民法典中.在路径选择中,我国不宜采用德国在民法典中全部涵盖所有保护消费者法律的模式,而只在民法典主体制度中规定消费者概念与权利类型,其他保护消费者权益单行法以民事特别法的立场进行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典 法教义学 立法完善
许中缘 魏韬
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5-295
2013-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