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及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联动修改

文章介绍了《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提出了原则废除形而上学的法定量低注册资本制度,稳步推进由资本实缴制转变为资本认缴制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重视交易安全,创新债权人长效保护机制,废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建立大小公司区分立法的新框架,在大力推进“先证后照”制度改为“现照后证”制度的同时,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完善上市公司投责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应尽快并轨的建议。同时提出了建议立法者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电子化公司法,立法者授权仲裁机构按照仲裁协议积极受理公司争讼,立法者确认控制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明确控制股东的赔偿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议。

公司法 证券法 外商投资 立法构想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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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63

2013-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