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虚拟财产继承的理论与立法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修改中难以回避的重大议题之一.基于概念明晰性、规则可操作性和体系完备性的立法要求,虚拟财产须具体化为”虚拟入口”和”虚拟资产”两类财产,并应以此为前提,逐步确立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消除用户协议对虚拟财产继承的限制、化解虚拟财产继承与用户隐私的潜在冲突,最终设计出既贴合我国现有法律、又能回应网络社会新型关系的虚拟财产继承制度.

继承法 虚拟财产 财产属性 用户协议 隐私保护 立法完善

梅夏英 许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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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467

2013-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