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档案加强档案工作公共服务能力
根据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对于组织、社会乃至国家来说,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影响巨大,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置,就会导致无法估量的后果甚至灾难.伴随着近几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益频发,都在研究筹谋、积极应对,以期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一直以来,档案工作都在为国家和大局服务、为社会民生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面对国家社会的飞速发展,必须重视突发公共事件这个新课题,及时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档案,通过形成、积累、管理、利用突发公共事件档案,探索和总结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理论认识和经验教训,增强政府和社会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更有效地体现档案工作的社会服务职能。为此,提出制定专项规章,将档案工作纳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开展档案科学研究,建立适合突发公共事件档案科学管理业务体系,以及重视信息资源开发,拓宽突发公共事件档案利用渠道和利用范围。
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管理工作 社会服务
付子霞
中央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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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