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储蓄互助社对大陆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启示
本文从机构设立、资金来源、经营等方面对大陆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台湾储蓄互助社进行深入比较发现,大陆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通过审批的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和体制外的资金互助社”转正难”等一系列问题,而台湾的储蓄互助社在架构、运行机制、主要业务、发展等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大陆在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时予以借鉴.因此,借鉴台湾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此来规范和发展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并加强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发挥的作用,使其更加符合人类之间需要自助、互助的本性.农村资金互助社要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生产、经营、服务于农业的专业合作社运营实体为基础,具有合作社共同关系的自然人和非营利法人、基于资金融通需求、所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资金合作社。按照“自愿、平等、自助、互助”的原则组建,它不是金融机构。应实行民主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农村资金互助社 民主管理 风险控制 储蓄互助社
李爱莲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 100028
国内会议
湖南湘潭
中文
261-268
2013-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