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治文明与文化强国

中国已进入良性的法治社会,历经三十多年的法治建设,中国已建立了涉及人身、财产、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资源保护等一整套法律体系,但若对该法律体系深入探究,中国在文化领域的法律保护还是相对薄弱的。如果没有法治文明作保障,文化强国建设可能也只能是停留在纸上的空谈。因此,国家应逐步建立系统的文化引领及保护的法律,具体表现在:建立健全从文化创作到表现传播的一整套法律保护制度,尽快制定各类文化作品内容和表现形式审查的系统标准,进一步强化文化产业的法律规制与保护制度的建设。文化是人类的灵魂,是民族的血脉,只有纯洁的灵魂,通畅的血脉,才能创造弘扬“真、善、美”的文化。因此,人们还需要鼓励文化领域理论的探讨与研究,依据十八大报告中确定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尽快形成能统揽中国文化强国建设的系统理论和评价体系,从而解决困扰我国文化建设中主流思想不稳定、不确定、忽左、忽右、方向不清,目标不明的问题。

文化产业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程学平

国内会议

首届文化体制改革法律服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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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