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真实性审查责任
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面对因法律缺失和网络谣一言而形成的“新闻真实”困境,不让假新闻误导舆论,产生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不良影响?把握传统媒休仍占据主流话语权的时机,做好新闻媒体的真实性审查工作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应该加强对新闻记者的职业责任感教育。与此同时,新闻媒体的真实性审查义务由三个层面不同主体构成:作为一线工作的记者的真实性审查义务,责任编辑的真实性审查义务,单位及党政领导对记者及编辑工作的真实性审查义务。针对新闻媒体未尽新闻真实审查义务的行为,执法部门应当绳之以责。记者、编辑、出版人的职务行为,媒体的单位行为决定了未尽新闻真实审查义务的外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承担民事授权责任,接受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
新闻媒体 真实性 审查义务 法律规制
周连勇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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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63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