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闻侵权法律问题探析

新闻仅权,首先是民事侵权行为中的一种类型,都是行为人不法的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因此新闻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之间有着诸多的共性。但新闻侵权又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个性特征。笔者认为,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利用新闻传播工其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不法行为。如果从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角度考虑,要做到预防和减少新闻侵权纠纷的出现并充分发挥我国新闻机构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舆论监督、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真正践行舆论监督的社会使命和职责,需要注重新闻的真实性,定位好角色,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职业素养,以及普及、提高法律知识。在一部完善的新闻法出台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将相关法规从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法律关系义务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抗辩事由几方面进行完善。

新闻侵权 权益保护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贾连红

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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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92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