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
综艺晚会是我国当下文化娱乐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活动形式,“春晚”更是众多综艺晚会中最为典型的代表。深入探讨并准确定性“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将有助于在与综艺晚会相关的著作权纠纷中,准确地分析和判断综艺晚会应当作为何种客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以及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法就该客体享有何种权利。笔者作为央视网的版权顾问,自2009年一直参.与春晚的版权保护工作,对“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进行了反复思考。笔者认为,“春晚”是多种著作权客体类型的集合,不应当仅依据部分表象特点就将其归入某一种单纯的客体类型。理解“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有必要从“春晚现场演出”、“春晚电视节目”和“春晚电视节目录像制品”三个层而对春晚的客体属性进行解析。
综艺晚会 著作权 客体属性 法律保护
朱晓宇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8-293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