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演艺经纪公司经营中的风险探析

演艺经纪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但面临的风险更多,政府因素是核心,传统的演艺经营模式中演艺公司和政府依照政府搭台,经济唱戏原则合作,双方皆赢,这其中实际上也充斥着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由于是政府包办模式,演艺经纪公司相对风险较小,基本上演出活动都是畅通运行的;中宣部等五部委发文后,政府因素的退出使得演艺公司而临的风险更大;另外,对于稀缺的明星资源,演艺公司同样处于不平等地位.总之,演艺经纪公司虽然是通过演出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演艺活动除了具有经济性以外,还具有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要求,所以,这一块市场和阵地的力量应该是加强而不是削弱,政府资金的退出并不意味着服务职能的降低,演艺经纪公司不能纯粹市场化,所以,如何减少演艺经纪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应该是政府部门提供服务时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演艺公司 经营风险 法律规制 司法实践

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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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