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与离岸金融债券业务的法律问题
本文拟从他国离岸金融债券业务的发展与法律监管两个角度做考量,浅析上海离岸金融债券业务未来发展与建设的新趋向.虽然目前香港依旧稳坐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头把交椅,但随着日后台湾、伦敦、新加坡等地也积极大力开展离岸人民币债券业务,香港会迎来不小的挑战,这其中,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更是会使上海成为一个新兴的离岸金融之都。面对这一系列发展新要求,这次的上海自由贸易区试点很好地给予了我国深化金融服务业的突破平台。虽然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在已有政策制度上会更趋灵活与宽松,在给各界企业带来福音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如何在主体资质、市场准入、业务申请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监测与监管制度上做好相应的规范,就直接影响自贸区的金融服务改革的现实意义。
金融债券业务 法律监管 立法完善 自由贸易区
倪受彬 唐莹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4-38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