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海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的法律路径选择--以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制度的法律构建为视角
上海自贸区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其金融制度创新必须与中国经济现实相联系.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财富的积累,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意愿日趋强烈.然而,国内投资渠道过窄,加之中国境外投资主体并不包括个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需求受到抑制.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变相境外直接投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给中国投资秩序造成破坏,也使得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可以凭借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契机,以”央行30条”为基准,通过扩大投资主体资格,完善相关立法等措施逐步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制度.
自由贸易区 金融制度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法律规制
张西静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72-80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