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的法律研究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是中国先试先行、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而其侧重点又在金融改革.随着自贸区的不断发展,作为重点开放的金融领域中的新模式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实施必然会带来新的金融问题,出现一些新型、疑难以及自贸区特有的案件,其专有性和特殊性必然会给现有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带来挑战.本文拟通过对现有金融纠纷解决方式的探讨,以及从香港金融纠纷解决模式中获得的启示,结合自贸区的实际情况,就自贸区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进行探讨.调解与仲裁以其明显的优势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一席之地,其本质既能够体现纠纷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符合金融纠纷解决所要求的高效与便捷,因此,通过借鉴香港模式,在自贸区内将这两种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整合,并将诉讼方式作为保底手段,以此来应对自贸区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金融纠纷,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如若积累足够的经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自由贸易区 金融纠纷 一体化解决机制 香港模式 法律规制
耿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41-245
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