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物摄影的主观艺术表现
文物摄影是以客观表现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实用型摄影门类,因此文物摄影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如实地再现文物的特征,对文物古迹的再现来不得丝毫的夸张和变形.文物摄影的手法应是以客观表现为主,同时赋予摄影师主观的艺术表现,根据文物研究、出版、宣传、档案管理等具体情况,对文物加以恰如其分的艺术表现,才是使文物摄影升华的根本所在。其主观艺术表现的形式主要有技术、技巧式,拟人思维式,意识流动式等;赋予文物活力,抒发摄影者和文物研究人员的主观情感,在注重纪实性的基础上,来发挥主观表现意识,从而追求完美的艺术形式。总之,文物摄影的根本,在于文物自身的特性,任何表现文物的影像必须尊重这一特性。
文物摄影 艺术风格 纪实性
苗加
吉林省博物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83-88
2013-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