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自律机制对于建构消费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

本研究目的在于探究企业的自律机制是否能在消费者信任此面向得到正面效力,目前广为采用之信赖标章、隐私权政策、资讯揭露…等措施,皆使得消费者认知其个人资料与隐私保护上获得完善保障,进而消费者对其在购买行为上的各项指标造成影响.透过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在2013年5月至7月的问卷收集,于台湾地区进行1,081份一般消费者问卷调查及回收作业.回收之问卷均透过检查、编码、整理,并进行样本特征、信度与效度分析,进一步验证及解释各研究假设.本研究透过因素分析,将消费者关注隐私保护分为企业的自律机制与非自律机制,发现消费者各项认知与消费习惯能够建立62.3%的复回归模型,其中消费者的资讯能力、网路购物满意度及网路购物必要度都呈现正相关,而消费习惯的指标中也都具有显着意义.本研究认为,企业的自律机制,对消费者上网时间较少、交易频率较高及交易金额较少者,能有明显的增强解释,也就是一般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模式上,自律机制能有明显影响增加网路购物意愿.最后提出五项企业应用的意涵,包括网路企业得到消费者信任之重要因素及关键因素、网路企业如何建立专属的自律机制及消费者保护机制、进而发展值得信赖的网路购物环境.

企业经营 消费者 自律机制 隐私保护

葛孟堯 潘兆娟 盧文祥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台灣,台北 中國文化大學,台灣,台北 東吳大學,台灣,台北

国内会议

首届海峡两岸科技管理学术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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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31

2013-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