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投标保证金利息问题探析

新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提到投标保证金退还利息的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它在具体实务处理带来的困惑,以及如何理解与解决,笔者尝试在合法与合理性方面进行探讨分析.笔者提出出台《条例》释义和靠招标文件约定,以及是否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不退利息的情况:实际操作过于复杂;投标保证金金额过小;时间过短;不能开具合法票据;投保人原因逾期;投保人使用担保保函,银行资金部到账,未产生银行利息;等等。我国确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由于法律对具体问题缺乏相应的明确性规定,导致招投标实务中理解各异、做法不一,相信在具体招投标活动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和问题,应该根据法律的原则规定精神和工程行业的惯例,以及具体的情况对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工作给予具体的分析、处理。

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金 利息问题 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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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