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及其解决的办法
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法制防线,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对招投标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大违规违法惩戒力度的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治措施。试行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惩戒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设工程 招投标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 政府职能
宋燕
山东省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283-285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