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内蒙古公共建筑的适宜性分析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多样,资源富集度和环境承载力等方面差异明显。本文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建筑方面的适宜性出发,探讨评价标准应考虑气候、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地域性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域划分,分区域有针对性地确定相应的评价内容和标准,从而提高评价内容的针对性和评价标准的科学性,真正体现绿色建筑的因地制宜的特征。
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 适宜性
杨景 刘铮 王旭鸣
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内蒙古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呼和浩特 010051 内蒙古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呼和浩特 010051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严寒、寒冷地区绿色建筑联盟大会暨第二届绿色建筑技术论坛
沈阳
中文
1-6
2013-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