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寅恪的”诗史互证”兼及”诗史研究”之问题
考诸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史学所面临的平衡事实与价值、民族与世界、传统与现代以及特殊与普遍诸问题的焦虑,作为当日史学界瞩目的领袖人物,陈寅恪先生历经多年思考与践履而形成之“诗史互证”实属其史学思想之根本体现。由此,“诗史互证”之说,则殊非历史学某领域之具体研究法所可概尽,而实关乎陈氏对于历史学之根本思考。其前期治中古史,取以诗证史之法,晚年寄河汾之梦于“婉娈之少女、绸缪之小妇”又多取以史证诗之法,诗史互证可谓其治学一以贯之至死不休之大法。及离世之夕以“传述治学之法”嘱黄萱而怅叹其不能,“诗史互证”凝史家一生之心血,又岂可以一研究法视之。陈氏学说行世以来,开辟问题领域无数且常能有不易撼动之结论,即至今日,其学说在文史诸学科所引发的学术增量态势犹势头未减,自非“有一日史料之长”或“立论多从大处着眼”所可解释,其-生持之的“诗史互证”之说,当有以致之。陈氏于“诗史互证”少有集中系统之论述,但吉光片羽散见字里行间者在在多有,若将其所述辑为一处,则可见出“诗史互证”之说细密深邃,其所涵摄之理论空间,今日治“诗史互证”者殊未道尽。概略言之,“诗史互证”所关涉之“何以必须”、“如何可能”及“历史效应”诸相互指涉之问题,陈氏均有述及。寅恪先生身前即有大名于世,其治学出入文史复勾连古今中外,独立当世,遂受八面来风。岑仲勉与钱钟书是陈氏身前、身后批评尤力者,由于岑、钱之批评,既有关于具体事实与相关结论复有研究路径之别,故而,十余年来颇受关注。然若将“诗史互证”不仅视为研究方法,而更注重其对于史与诗性质的反思,则或许对此学术公案能稍有别见,略充补遗之用。
诗歌史 陈寅恪 史学旨趣
刘顺
兰州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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