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超说明书用药的合法性探讨

超说明书用药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本文从药物说明书的本质出发,对超说明书用药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规定进行了探讨.探讨超说明书用药的合法性,关键在于认清药物说明书的本质。药物说明书既非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的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非法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更非国家行政机关在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这个角度而言,药物说明书不是法律文书。超说明书用药在多数国家得到政府认可的行为,我国尚无明确民事法律法规对这一行为进行阐述,只能参照相关法律,因此,超说明书用药合法性争议的核心应该是超说明用药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超说明书用药的合法性也许是一个可探讨的、永恒的主题,医学发展的时效性与药物说明书的滞后性的矛盾,以及从法律角度探讨科学、伦理、人文的局限性呼吁新的法律法规对超说明书用药这一现象进行完善,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能规范用药行为和用药习惯。

药事法规 超说明书用药 合法性

刘艺平 江沛 李焕德 戴立波 鄢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临床药学研究室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临床药学研究室;中南大学药学院 长沙4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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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临床药学学术年会暨第九届中国临床药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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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