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浙江、江西及安徽省的调查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推动了现代林业的规模化经营.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过程中仍存在着经营思想认识不到位、经营理念有待提升、经营管理不规范、林权抵押贷款难、林地流转不规范、经营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了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林业经营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林业融资体系、规范林地流转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建议.提出我国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仍有必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逐步规范。

林业 经营主体 培育策略 可持续发展

柯水发 王亚 孔祥智 崔海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市,100872

国内会议

第八届中国林业技术经济理论与实践论坛

浙江诸暨

中文

14-23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