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环境与人权:从保护法人到保护自然人
国际人权的体制框架是基于主权国家对保护人权的共同承诺,以及国家保护世界人权义务的制度化.当代国际体系看到的不仅是人权的崛起,还有伴随而来的史无前例的经济发展,这种发展有相当程度是源于”法人”(即公司)的经济活动.本文认为,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地加剧了自然人和法人在权利上的冲突.在这种背景下,对于一些泛化且非特性的侵犯人权的行为,例如环境恶化和破坏隐私,国家无能或不愿意提供一种问责框架.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其说是由于科技的兴起,不如说是由于组织国际经济的法律框架.
国际人权 法人 自然人 法律保护
杰里米·帕蒂尔
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公共事务与管理学院政治学系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4-40
2012-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