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与人类永续发展:以2008-2012年台湾环境人权发展为例

过去半世纪以来,提到台湾最先让人联想到的是飞快的经济成长,然而在享受傲人发展成果的背后,却因为资源的过度滥用与对环境保护的疏忽造成了许多负面效应,空气被汽机车与工厂排放的有毒物质污染危害台湾人民的健康,山坡地遭到滥垦,在暴雨过后形成土石流淹没家园,河川被违法排放废水变得脏臭不堪,甚至流入海洋破坏生态,这些所付出的代价或许将变成往后数代子孙都难以处理的棘手难题,着重经济发展轻忽环保的结果,虽然改善人们的经济生活,但环境的反扑反而对生存权与财产权形成威胁。随着全球暖化对人类生活、气候变迁、地球生态等带来的剧烈影响,环保意识、永续发展的概念逐渐受到重视。在台湾,八八水灾让民众亲身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也引发更多台湾人民对于如何在文明发展及生态永续发展之间求得平衡的反思;未来,除了持续透过民间力量由下而上督促政府采取更积极的行动之外,或许可透过环境人权的确立及落实,赋予政府及民众重视生态保护及发展的权利与义务,提升相关工作之成效。在国际新兴人权入宪化的潮流下,为与国际人权发展接轨、健全台湾的人权制度,台湾亦需逐步推动之。环境人权的保障上,最终仍需落实到法规、政策面,攸关国家资源与能源管理,新成立的环境资源部无疑将面对极为严峻的挑战,因为其中不仅牵涉跨部会的垂直与水平整合,同时也要因应地球暖化、环境变迁研拟环境保护措施。全球气候暖化与能源的问题,是环境资源部即将面对的重大挑战;不论是节能减碳,或是产业发展走向绿能化,都对台湾的整体发展及地球环境,都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期盼在环境资源部成立后,不仅能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以及政府的运作效能,更能让台湾在国际间倡导环保、探讨全球暖化的议题上,善尽世界公民职责,推动台湾永续发展。

环境权 政府决策 资源保护 可持续发展 台湾

李永然

中华人权协会

国内会议

第五届北京人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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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406

2012-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