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与人权

根据肯尼亚宪法的规定,人权是在其它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不分部落的所有人都享有的强制性权利。在肯尼亚,保护人权和环境都在宪法中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两个目标并行不悖,环境和人权已经被确定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的和关键的参量,两者之间也构成一种强大的相互关系,从工业、矿业和农耕三方面阐述了人类的一些经济活动似乎是在保护甚至是增强人权,但实际上却因为环境质量的下降而违背了相同的权利。

环境保护 人权保障 资源开发 肯尼亚

伯纳德·基贝特·库尔加特

肯尼亚全国人权委员会公共教育和培训项目

国内会议

第五届北京人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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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4

2012-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