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证券民事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性

我国证券市场侵损投资者权益现象非常严重,投资者渴望通过证券诉讼维权,其途径却是极其艰难.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民事纠纷诉讼要有行政前置程序,明确证券纠纷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导致证券投资者诉讼维权不仅难度大,且成本也过高.我国广大投资者维权的强烈呼唤和证券市场法制化发展的需要,我国推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已是刻不容缓,建议我国从证券纠纷诉讼管辖、证券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简化证券诉讼程序等方面,尝试适当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以满足投资者维权之需求.

民事诉讼法 代表人诉讼制度 证券纠纷 法律适用

刘云亮

海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20周年纪念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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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58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