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额诉讼程序
通过介绍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制度,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建议,明确规定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性质和类型,对于小额诉讼程序采取强制适用与协商适用相结合的原则,限制小额诉讼原告起诉资格及次数,小额诉讼的管辖和审理机构,若要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方便、快捷、经济的优势,避免同时产生的实体不正义,必须全方位考量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小额诉讼实例,借鉴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兼具实体和程序正义的诉讼制度。笔者相信,经过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不懈努力,小额诉讼程序必将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满足社会大众接近司法的需求,真正成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一项有效举措。
民事诉讼法 小额诉讼制度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任飞帆
北京达达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苏州
中文
40-42
2012-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