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继承法的修改与完善

我国现行继承法自 1985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应用了二十多年,由于受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条件的局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深刻变化,目前该法在实践应用中逐渐暴露出诸多不相适应之处,因此,修改和完善继承法已迫在眉睫.结合社会实践中关于继承法适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和完善我国继承法的建议,即明确放弃继承的法定条件和期限,建立遗嘱备案制度,完善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

继承法 司法实践 法律适用 立法建议

甘元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十四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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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6

2012-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