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出庭制度的理论困境--兼论中国刑事诉讼模式化研究的新思路
证人不出庭、出庭难是我国刑事司法的顽疾之一,这使刑事审判一直在不规范、低层次的状态下运行.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解决此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随后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证人是否出庭最终取决于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证人出庭制度在未来实践时面临理论困境,原因在于证明模式和诉讼模式二者的恒变、表里关系决定了审判人员主观上排斥证人出庭作证,该制度的适用前景并不光明.而借助于证人出庭制度,也可以发现中国刑事诉讼模式化研究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
刑事诉讼法 证人出庭制度 法律适用 裁判质量
柴煜峰
中国人民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8-317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