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诊所法律教育与学生法律援助

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存在天然的联系,但由于学生法律援助活动主要以法科学生为主体,从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援助活动的特性与规律.设立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应当注意设立目的的双重性、管理运作的双系统、成员结构的流动性等特点.学生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是诊所法律教育的当务之急.

高等院校 法律教育 法律援助 诊所式教学

任学青

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

北京

中文

311-317

2012-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