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岸带综合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针对海岸带地区自然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在分行业管理分行政等级管理的基础上,必须将整个海岸带地区及其影响该地区的相关因素统筹规划,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所处海岸带地区中各行各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兼顾海岸带地区特殊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生长特点,达到人类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海岸带综合管理的一个方面政府职能问题展开分析,论述政府职能在海岸带综合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中国实情探讨分析部门间合作的机制.在今后的管理活动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中央和地方都有制定有海岸带综合管理计划,但不必要要求其完全一致,而且在实际中很有可能是相互冲突的。但二者的协调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有效性,克服部门分割,通过奖励(设立联合基金)实现政策一体化,部分一体化,建立一个机构间或部际委员会作为全国范围的合作机制,法律方面,需要进行分析,以确定法律在现有的法律当局部门机构是否被充分使用,来达到沿海管理的目的。如果现有的法律框架被发现有缺陷,则可能需要新的法律权威来填补具体差距,财政方面,需要创造性地思考各种形式的融资办法,借鉴政府,私营和非政府部门经验,以确保ICM活动资金在一段时间内的可持续性。

海岸带 综合管理 政府职能 统筹规划

苏萌 马文瑞 董秀娇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英国卡迪夫大学,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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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