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野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探析
本文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研究对象,指出政府采购所引发的社会关系典型地属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相应地归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从公共服务准入的适当性,为确保服务质量而实施的合同监管,政府对服务责任的终局承担等方面提出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经济立法的路径选择。
经济法 政府部门 公共服务 购买行为 法律地位
郑曙光 骆路金
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 宁波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53-66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