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未成年人保护--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本文以新《刑事诉讼法》为切入点,探究了检察机关在少年司法领域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指出了立足检察本职,多维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延伸检察职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再犯罪等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对策。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
潘申明 向凯雄 张蕾 苏冉冉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727-734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
潘申明 向凯雄 张蕾 苏冉冉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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