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的制度实现-以2012《民诉法修改决定》为分析对象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使我国民诉法基本原则体系更趋完善,意义深远.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对象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院(法官)、其他诉讼参与人,具体适用范围因对象不同而不同.诚实信用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异议制度,失效制度,恶意诉讼制度,宣誓制度以及诉讼责任制度来完成.
民事诉讼法 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陈娴灵
国内会议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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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