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组织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及其在我国的构建

2012年8月,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建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且,经反复研究修改,最终确立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就社会组织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保障等问题展开研究.本文首先阐述了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外民事公益诉讼中社会组织的定位。分析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中社会组织的定位,明确社会组织性质,确保诉讼主体的合理化。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程序法与实体法配套实施。社会组织民事公益诉讼的行使方式是诉前的通知义务、管辖法院的固定、赔偿之诉的授权。论述了社会组织民事公益诉讼的保障制度,包括诉讼费用的减免、胜诉的补偿和奖励、建立公益诉讼保障基金等。

民事诉讼法 社会组织 民事公益诉讼 立法完善

侯登华 陆植

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南京

中文

151-155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